“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目标选择、推进路径与主要任务”报告发布及研讨在线上召开
时间:2024-04-282024年4月27日,由 和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中国财政政策论坛2024年第4期(总第12期)——“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目标选择、推进路径与主要任务”在线上召开。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岳树民教授发布《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目标选择、推进路径与主要任务》报告。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教授,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教授,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梁季研究员,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谷成教授四位专家作为本次论坛的研讨嘉宾参会。会议由 执行所长吕冰洋教授主持。
岳树民教授的报告从背景和基础、目标和路径以及主要任务三个方面对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进行了分析。在背景和基础方面,报告指出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需要重视“两个背景一个基础”,两个背景即我国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与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新变化,一个基础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基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积极推进现代税收制度建设,已基本建立现代税收制度体系的主体框架。在目标和路径方面,报告指出新一轮税制改革的目标是形成具有恰当收入汲取能力和经济社会调控能力,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现代税收制度。新一轮税制改革需遵从科学定位、找准问题、基于原理、尊重规律、系统全面、落实法治、科学管理的改革思路,采取修正理顺、补缺创新、数字赋能的改革方式,以完善体系、优化结构、理顺机制、简化课征、稳定税负、完备法治、增强功能为改革着力点。在主要任务方面,新一轮税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七个方面:一是建立与数字经济具有适配性的数字税收体系;二是明确增值税的消费课税属性,强化增值税价外税机制,完善增值税课征体系;三是配合增值税改革,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水平,完善消费税功能;四是完善个人所得税综合课征制度,简化课征办法;五是完善企业所得税内部结构;六是规范税收优惠;七是理顺关系,统筹推进,为房地产税改革创造条件。报告强调,我国新一轮的税制改革,就是要在总结过去十年税制改革成就与经验的基础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税收体制机制,推进现代税收制度的成熟定型,以税收现代化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更好地发挥税收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与会嘉宾围绕“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进行深入探讨。
李旭红教授提出新一轮税制改革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秉持系统性思维,考虑征税工具间的衔接性问题,增强政策合力;二是需要扩大存量空间,在税收上通过有效征收和一些制度适配性的优化增加税收收入;三是注重央地两级财政收入分配的规范以及财权与事权的匹配问题。
樊勇教授指出了新一轮税制改革需要关注的三个关键性问题:一是税制改革的讨论和研究要突出技术性,即尊重税收原理,注重客观事实;二是关注财政汲取能力,增强税收经济弹性,实现税收收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增长;三是进一步推进税收立法,特别关注尚未立法成文的税种。
梁季研究员从基本的税收理论,即税收职能以及税收原则两个角度出发探讨对新一轮税制改革的理解,指出改革需要同时强化税收在财政收入、调控、分配与治理四个方面的职能作用,把税收效率和公平原则作为新一轮税制改革的价值性与工具性目标,促进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协调发展,并进一步指出了税收结构性改革的七个要点。
谷成教授从现代国家治理的视角出发探讨如何推进新一轮税制改革,提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三个作用机制:一般利益机制、行政管理机制以及负责和回应机制。并在此基础上从增强税收公平性、简化税收优惠政策、健全地方税体系三个方面指出了我国未来税制改革的方向。